有情人总成眷属
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,在那血统论肆虐的年代里,两个有情人,由于父母的极力反对,棒打鸳鸯、没能让他们走到一起,后来各自都成了家,并且都有了孩子,事隔30年后,他又把她接回了家……
我80年因丈夫因公伤亡就调离了学校,85年搬到城里来了,他们家仍住在老地方,之后,我们两家联系的就比较少了,所以,后来有些情况就不了解了。 过了好多年以后(我已经想不起是哪一年了?)我在街上遇到A,看样子,她过得不怎么好,我就问她,好几年没见了,你们都还好吗?我这么一问,她的眼泪就流出来了,告诉我,她和B离婚了,现在住在三女儿家(三女儿已经是教师了),之后,她隔三差五就到我家来和我谈心,她告诉我的一些情况:工厂体制改革以后,他们双方都下岗了,她就在家搞家务、带孙子(三个孩子都工作了、都结婚了,并且都有孩子了);B去开出租车,收入还可以,由于手上有钱了,他就占上一些恶习,有时被派出所抓去,还要拿钱去领人回来,有时出差到外地,还带着其他女人到外地去鬼混,这还不说,并且和一个比他小20多岁女孩子(和她大女儿差不多年龄)鬼混在一起了,她忍无可忍,在三个孩子的支持下和他离婚了;她搬出了那个她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家,到小女儿家来住了,他就与那个女孩子结婚了。 我听了后很生气,也为她气不平,真的不敢相信,一个本来很好的人,怎么一有了钱就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呢?既然这样了,那是没必要和他在一起了。我安慰了她几句,对她说:既然分开了,你也不必要怄气了,以后遇到合适的你也找一个,一个人也很可怜的。她后来一直跟着女儿过,帮着女儿搞家务、接送孩子上学,很忙的,我呢,要上班、还要搞家务,也很忙,所以,我们也就很少联系了。 我退休后去了深圳几年,09年从深圳回来后,同事们约我去市府广场跳广场舞,在那里又遇到XX,她也在那儿跳舞,她很高兴地向我介绍了她身边的这个人,她对我说:“大姐,他姓C,是我新找的伴,省水泥厂退休的”。我马上与他握手问好,祝他们幸福!并邀请他们哪天到我家去玩! 没过几天,我们仨又在英雄岭烈士陵园遇到了,那天他们向我讲了他们的故事:C是西街人,70年代初知青下放到她村上,他俩私下相爱了,当她父母知道C的家庭出身(地主成分)不好后,极力反对,不准她与他来往了。她父母怕他们继续来往,夜长梦多,就托人替她找婆家,尽快给她嫁出去。正好这时家住街上的退伍军人、贫民成分、在某厂工作的B托人来提亲,她父亲是共产党员、村干部、政治挂帅第一,一看B的条件,百分之百满意,当时就答应了媒人。就这样,不管她是否同意,由父母做主,当年就把她嫁出去了。 怎么办?父母之命不能违,只得认命了。既然嫁了,就得嫁鸡随鸡好好过日子了,B对她也还不错,他人挺能干,什么都会做,家用电器都会修,除了在厂里上班外,还能挣到一些外款,先后生育三个孩子,小日子过得也还不错。万万没想到,到了儿孙满堂的时候,还会去离婚的。 再说到C,当年眼眼睁睁地看到自己心爱的姑娘被逼嫁了,他措手无责,痛苦了好久。由于家庭出身不好,最后一批招工回城,安排在省水利厂工作。快三十岁了还没结婚,在父母和哥嫂的催促下,违心地找了个乡下大龄女结了婚,婚后虽有了一个儿子,但两人感情一直不好,凑合着过日子。 他退休后回到城里,听说A离婚好几年了,一直跟着女儿过,他找到她女儿的住处,去看过她一次后,他非常同情她。后来,他斟酌再三,决定解除他本来就没感情的婚姻,房子、家产都留给儿子和前妻,他净身出户,和A重圆了初恋梦。一直是A在同我讲话,这时,C高兴地插上一句:“对我来说忘不了的是初恋,因为它是情窦初开之时的爱情,初恋在我心里有着刀劈斧刻的记忆,那段纯真的恋情是永难磨灭的。三十年前我没能娶到她,三十年后我终于又把她接回了家......” 他们结婚当时什么都没有,租住在津北村一个民房里,A没有工作,没有退休工资,C花了三万多给她买了养老金,现在她每月能拿700多块钱了(每年还会加的),每月B还给她1500百元买菜,他们上午去舞厅跳双人舞,晚上去广场跳广场舞,二人世界过得很开心。 C是水泥厂的老工人,有不少的股份,去年上半年股份分了一百多万,在时代广场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的房子,装修好了,去年下半年就搬进新房了。今年春节,A打电话给我拜年,邀请我去他们的新房看看。 都说有情人终成眷属,他们真正如愿以偿了,我祝福他们:三十年前是恋人,晚恋竟是初恋情,花甲之年成眷属,但愿携手到白头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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